专人一对一 · 精细化服务
请留下您的联系信息,我们会尽快安排专属顾问
为您提供定制化服务
如商标使用10年,已形成商标价值,商标续展可以保留老商标的价值
商标一旦无效,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现在商标局审核更为严格,如老商标无效,作为新商标申请未必就一定能成功
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延长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免费咨询并提交办理申请
专业团队顾问撰写申请书
整合全部资料递交商标局
审核
续展成功
Q: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可以办理续展手续吗
A: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