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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 实施、服务及保障等工作。
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行政审批制度。申请从事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的单位,须经有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授予《资质证书》;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依据其资本构成、人员构成、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保密设施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涉密集成资质包括总体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取得总体集成业务种类许可的,除从事系统集成业务外,还可从事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和所承建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
资质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内承接涉密集成业务;承接涉密系统咨询、工程监理业务的,不得承接所咨询、监理业务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