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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2月份申报,你的公司条件都达标了吗?这份申报流程请收好!

时间:2025-01-22 13:41:06      浏览量: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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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由科技部、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认定条件
01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02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1~4项基本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研人员(20分)、研发投入(50分)、科技成果(30分)三类,满分100分。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大指标累计得分达到60分以上,且且科技人员
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Il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Il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Il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I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申报流程
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
01服务入口
打开浏览器,搜索“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梯度培育”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02注册或登录
(1)以前申报过“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不用注册新账号,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
(2)对没有账户的企业需在该系统注册登记,点击【注册】进行注册登记。
03信息填报
登录进入系统,历史申报信息依然存在,点击【评价信息--新增评价信息】。
系统提示需要补充完善“企业信息”,可点击【企业信息变更】进行企业基础信息完善,点击【保存--提交】后,再点击页面上方【企业信息同步】。
数据同步后,再次点击【评价信息--新增评价信息】进行数据填报。
04信息完善
企业信息需要填写【企业信息-填写说明-企业主要数据-自评结果】四个模块。
进入“企业主要数据”界面,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研发项目”、“上一年度企业数据”、“人力资源情况表”、“上年度主要产品情况表”、“知识产权情况表”等信息。
(注意:人员结构数与职工总数相等)
(注意:点击“获取知识产权信息”可自动从系统获取信息,如知识产权信息获取不全或无法获取,可点击左下角“新增知识产权”)(需上传职工人数统计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或研发项目辅助账,并加盖企业公章)
各项数据均填报完成后,先点击【保存】,再点击【自评】。
05自评结果
用户点击【自评】按钮,获取“自评结果”,确认自评结果≥ 60 分。核对无误后,下载封面文件,盖章扫描上传,点击【提交填报信息】。
06名单公示
主管部门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价工作机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http://www.innofund.gov.cn/zxqyfw/c101193/ejlist.shtml公示名单。
07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登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成立年份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08结果送达
事项办理进展信息及结果信息将通过在线进度查询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优惠政策
(一)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科技创新券、科技金融、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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